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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注册协议

一、总则


1.1 用户在使用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以下简称“本网站”)服务前,应当仔细阅读《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1.2 用户应当在知晓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的原则下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信息。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注册"按钮即表示用户与本网站达成以下协议,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本协议即在用户与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3 用户注册成功后,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1.4 用户注册协议及公告信息可由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随时更新,且无需另行通知。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有权对上述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一旦公布即有效替代原有协议。用户可随时查询最新协议。用户在使用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及本协议不可分割的各项服务协议。用户在使用相关服务时,应关注并遵守其所适用的相关条款。用户如不同意本服务协议或随时对其的修改,可以主动取消已获得的各项服务并立即停止访问及使用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用户一旦使用本网站,即视为用户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协议及其他服务条款中的各项内容,包括本网站对本协议及其他服务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成为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用户。

二、相关定义


2.1 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指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运营和所有的网络服务网站(域名:www.shgpo.com)。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通过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向用户或企业提供相关互联网端服务。
2.2 用户: 指完成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注册程序,获得可以登陆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享有会员服务的正式注册会员。

三、用户资格及注册


3.1 用户应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用户若不具有前述规定的法律能力资格,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是得到有权主体授权后进行注册。
3.2 用户点击“注册”按钮,则视为用户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且具有浏览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提供的全部服务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3.3 用户保证向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提交的全部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并在相关资料发生变更时及时更新注册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 用户注册、使用本网站不得出于非法或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目的,并保证本网站可以通过相关信息与用户本人进行联系。
3.5 本网站有权审查用户注册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若您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与事实不符或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已变更而未及时更新或有任何误导之嫌,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有权拒绝用户注册,或者当用户已经注册成功时,本网站可取消其参与其他活动所获权益,并停止服务、封停帐号。如该违规行为给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造成损失的,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保留追究赔偿及诉至法律解决的权利。
3.6 用户注册成功后,应妥善保管其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帐户及密码,定期或不定期修改密码,在每次使用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服务完毕后及时退出帐户,以确保帐户安全。
3.7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无义务审核是否是用户本人使用该组用户名及密码,仅审核用户名及密码是否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任何人只要输入的用户名及密码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即可凭借该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并获得本网站所提供的各类服务,所以即使用户认为用户的账户登陆行为并非用户本人所为,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四、用户信息保护


4.1 本网站对收集的用户信息中涉及识别用户个人身份和用户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保护,承诺在未获得用户许可的情况下,不会将用户的上述信息对外公开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但以下情况除外:
(1)用户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
(2)用户同意公开其个人资料,享受为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行政机关的要求,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法律规定的第三方披露;
(4)为了其他用户利益需要而向相关第三方提供的,例如上海市各个公立医疗机构、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等。
4.2 用户应同意本网站使用您的注册信息、用户名、密码等信息,登录进入您的账号注册,进行证据保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见证、协助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取证等。

五 、用户权利和义务


5.1 用户通过账号和密码登录本网站时享有服务:
(1)用户有权在本网站上浏览相关信息和公告、有权下载相关资料、进行意见和问题反馈等。
(2)用户有权在本网站查看其网站会员账号下的信息,有权应用本网站提供的功能进行操作。
(3)用户有权按照本网站发布的活动规则参与本网站组织的网站活动。
(4)本网站承诺为用户提供的其他服务。
(5)用户有权随时终止使用本网站服务。
5.2 用户需承诺遵守下列服务规则:
(1)用户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应当谨慎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本网站账号及密码,对其网站账号和密码下进行的行为和发生的事件负责。当用户发现本网站账号被未经其授权的第三方使用或存在其他账号安全问题时,应立即有效通知本网站,要求本网站暂停该账号的服务,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本网站有权在合理时间内对用户的该等请求采取行动,但对采取行动前用户已经遭受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未经本网站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本网站账号以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其他方式处分给他人。
(2)用户应保证其在注册时所提供的姓名、联系方式、公司信息等全部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当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进行更新提供给本网站。
(3)用户在使用本网站的上述服务时,应遵守本协议及本网站的相关使用规则,遵守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不利用本网站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及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扰乱正常秩序。
(4)当遇到问题时,用户可以在本网站上进行留言反馈,但不得在本网站发布包含以下内容的言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任何包含对种族、性别、宗教、地域内容等歧视的;
6)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宣扬封建迷信、邪教、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8)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9)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10)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5)用户不得以任何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干扰本网站的正常运行或干扰其他用户对本网站服务的使用。
(6)用户在本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代表用户的观点,与本网站无关,用户须对其言论独立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7)用户不得以虚构事实等方式恶意诋毁本网站商誉。
(8)用户在本网站进行一切操作时,需按照本网站的全部规定。
(9)本网站发布的其他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

六、上海药品集团采购网站权利和义务


6.1 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时,有下列行为:
(1)利用本网站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2)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发布、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3)干扰本网站正常运行,非法入侵本服务器、篡改本代码或其他损害本系统的行为;
(4)企图规避本网站的安全设置或网络系统,包括获取用户不应获取的数据,登录未经明确授权的服务器或帐户,或采用运行端口扫描等方式窥探其他网络的安全措施;
(5)以导致本网站的计算机系统或设施承受不合理负载的方式获取本提供的服务或网站信息,或进行可能导致此类情况出现的行为;
(6)实施任何形式的网络监控,从而截取与自身无关的信息;
(7)利用本网站从事无关的活动,试图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8)恶意进行注册等一切损害他人或本合法权益的行为,本网站有权采取暂停提供服务、删除违法违规信息、禁用用户帐户等处理措施。若因用户的上述言论或行为给他人或本造成损失的,用户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2 若国家相关机关向本发出命令、指示、裁决等法律文书或第三人向本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要求冻结、关闭用户帐号的,本网站有权对相关帐号及交易进行冻结或取消,同时对违反本协议及本相关服务规则的用户,本网站有权封停其帐号。本网站采取上述措施的,将通过用户注册时提交的联系信息通知用户。
6.3 本网站发现账户使用者并非账户初始注册人时,有权中止该账户的使用。
6.4 本网站有权在发现本网站上显示的任何信息存在明显错误时,对信息予以更正。
6.5 本网站保留修改、中止或终止本网站服务的权利,
6.6 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并提供必要、可靠环境和服务。
6.7 如用户连续三年未使用账号和密码登录本网站,则本网站有权注销用户的账号。账号注销后,网站有权将相应的会员名开放给其他用户注册使用。
6.8 本网站有权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保留用户的注册信息,但不得非法使用该等信息。
6.9 本网站有权随时删除网站内各类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本网站规定的用户评价等内容信息,本网站行使该等权利不需提前通知用户。
6.10 Cookie的使用
(1)为使用户获得更轻松的访问体验,用户访问本网站或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时,本网站可能会通过小型数据文件识别用户的身份,帮用户省去重复输入注册信息的步骤,或者帮助判断用户的账户安全。这些数据文件可能是Cookie,Flash Cookie,或用户的浏览器或关联应用程序提供的其他本地存储(统称“Cookie”)。
(2)请用户理解,本网站的某些服务只能通过使用“Cookie”才可得到实现。如果用户的浏览器或浏览器附加服务允许,用户可以修改对Cookie的接受程度或者拒绝本网站Cookie,但这一举动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影响用户安全访问本网站和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

七、协议条款的修改和终止


7.1 本网站有权不定期的制定、修改本协议或相关服务规则,一旦条款及服务内容、规则产生变动,本网站会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7.2 本网站会尽全力维护网站的正常运行,以向用户提供持续、稳定、安全、顺畅的服务。但用户理解并同意:本网站对服务页面进行改版、升级网站系统、增加服务功能等须中断服务的操作时,有权暂时中断服务。本网站将尽可能在实施以上行为时予以提前公告,并尽可能将影响降低到最小。
7.3 用户可自行停止使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并可向本网站提交申请,要求封停或注销其帐户。用户帐户被封停或注销后,用户将不能使用本网站除浏览页面外的所有服务,但本网站仍有权保留用户的所有注册信息及过往浏览记录,对用户在本网站从事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及相关规定的行为,本仍有权行使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并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7.4 本网站可在下列情况下,自行停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封停或注销其帐户,若因用户行为给本网站造成损失的,用户还应负责赔偿:
(1)用户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的,不论用户是否直接、间接或者通过他人再次注册成为本网站用户,本网站均有权停止向其提供服务;
(2)用户使用虚假信息注册的,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虚假姓名、虚假地址、虚假手机号、虚假电子邮箱等,本网站均有权立即停止向其提供服务;
(3)本网站协议终止或更新时,用户明示不同意接受新协议的;
(4)其他违反本相关规定或致使本网站或他人遭受利益损害的行为。
7.6 本协议终止后,用户不得要求本网站继续向其提供任何服务或履行任何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本网站为用户保留或向用户披露其原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账号中的任何信息,向用户或第三方转发任何其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等。
7.7 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八、特别声明


8.1 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本网站对由于互联网正常的设备维护,互联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暴乱,骚乱,灾难性天气(如火灾、洪水、风暴等),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服务不承担责任。
8.2 如因上述不可抗力或其他本无法控制的原因使本网站的销售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本不承担责任。但本会在最大限度内尽可能合理地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努力使客户免受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
8.3 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本网站显示的信息可能有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对此情形用户应知悉并理解;用户须自行辨别真伪,谨慎预防风险。

九、知识产权


9.1 用户同意,用户在本网站发表的所有信息(以下简称“信息”),除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外的其他知识产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均独家排他无偿许可给本网站,并同意本网站以自己名义就所述权利的保护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并获得全部赔偿。 本协议已经构成《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用户在本网站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内容形成于本协议签订前还是本协议签订后。
9.2 本网站及本网站许可的关联方有权将用户在本网站发表的信息与其他人合作使用,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杂志、刊物等。
9.3 本网站所包含的全部智力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网站设计、文字和图表、软件、照片、录像、音乐、声音及其前述组合,软件编译、相关源代码和软件 (包括小应用程序和脚本) 的知识产权权利均归上海药品集团采购网站所有。用户不得为商业目的复制、更改、拷贝、发送或使用前述任何材料或内容。

十、 通知和公告


10.1. 本网站向用户发送的所有通告,将通过页面公告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传送。本网站的遴选信息也将定期通过页面公告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用户发送。用户协议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十一、法律管辖和适用


11.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11.2 如发生本协议条款与上述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上述法律规定重新解释,但不影响其它合法条款对用户产生的法律效力和影响。
11.3 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规定可被删除,不影响其余条款的继续执行。
11.4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