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上海药品集团采购(GPO)服务网
当前位置:信息发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允许部分企业补传报价文件特征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7-14   浏览次数: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本次上海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集中议价采购联盟药品集团采购和集中议价的材料申报工作已按规定于2021年7月13日截止。个别生产企业因工作疏漏等原因,在规定时间前生成了报价文件但未能按时提交特征码。

经采购联盟办公室研究,在验证上述企业报价文件确于2021年7月13日24时前生成的前提下,允许企业书面说明后,在7月14日补传特征码。报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仍为2021年7月15日17时。

补传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将在评审中集体讨论确定。



上海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集中议价采购联盟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