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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红线调整涉及品种开展动态议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8   浏览次数:

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本市阳光平台红线价格调整的情况,经采购联盟专家组、工作组研究决定,现将部分红线调整涉及品种开展动态集中议价的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动态议价品种范围

根据本市阳光平台红线价格调整,导致原集中议价中选品种降幅发生较大变化的品种。目录详见附件。

二、参与企业

对应目录内的通用名,符合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可直接申报,也可以由药品经营企业与符合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联合进行申报。

三、药品动态集中议价工作规则

进一步发挥团购优势,降低药品流通成本,提高集中度,提高临床用药结构的优化。

参与议价品种,应充分考虑团购与单独采购的成本差异,以团购降幅的形式进行申报。

原集中议价中选品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选。

四、药品动态集中议价结果

根据议价结果,本次目录发布的品种,分别纳入议价中选品种、保供品种、专家不推荐品种。


附件:药品动态集中议价目录.pdf


上海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集中议价采购联盟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