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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红线调整涉及品种开展动态议价的通知(二)

发布时间: 2024-01-19   浏览次数:

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采购联盟开展动态议价工作的要求,经采购联盟专家组、工作组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品种开展动态集中议价的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动态议价品种范围

集中议价采购未产生中选结果的国家和本市带量采购非中选品种。

二、参与企业

对应目录内的通用名,符合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可直接申报,也可以由药品经营企业与符合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联合进行申报。

三、药品动态集中议价工作规则

进一步发挥团购优势,降低药品流通成本,提高集中度,提高临床用药结构的优化。

参与议价品种,应充分考虑团购与单独采购的成本差异,以团购降幅的形式进行申报。

四、申报方式、时间要求

1.企业进行网上注册和信息填报。已注册企业可直接参加,未注册企业需注册后进行信息填报。

2.参与企业在本通知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申报响应。

五、联系方式

电话:021-62051086、62051093

邮箱:services@shgpo.com


附件:药品动态集中议价目录.pdf



上海公立医疗机构(部分)药品集中议价采购联盟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