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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议价采购联盟正式成立

发布时间: 2021-02-11   浏览次数:

上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议价采购联盟于2021年2月9日正式成立。采购联盟由第十人民医院、东方医院等医院发起,华山医院、肿瘤医院、第十人民医院、东方医院、浦南医院、周浦医院、浦东医院以个体会员,徐汇区、闵行区、普陀区、杨浦区、金山区、静安区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及虹口区和嘉定区部分区属二级医院等120多家医疗机构以团体会员的形式自愿组成,委托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事务服务。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康委(市医改办)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业务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邀出席了联盟成立大会。

会上,联盟会员单位表示,本市部分医疗机构于2016年就组成了由医疗机构为主体的采购联盟,开展药品集团采购试点,对探索构建多形式的分类采购体系,完善药品价格的市场发现机制具有积极作用。随着近年来国家及本市药品采供体系改革工作不断深化,特别是国家《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及本市《关于构建多方联动的药品集中采购格局 鼓励和推进本市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工作的试行意见》等文件的出台,对医疗机构药品采供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采购联盟开展药品集中议价工作,就是要在本市医药招采制度的整体框架要求下,进一步发挥医疗机构议价和采购的主体作用,按照“量价挂钩”、“平进平出”、“保质保供”、“阳光采购”等的原则,发挥批量采购优势,开展集中议价工作,作为国家和本市药品带量采购的有效补充。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也将通过绩效考核、“结余留用”激励等方式加强引导,达到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节约医疗费用成本的目标。

采购联盟将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会员单位用药需求,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以“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药品集中议价实施工作。